案情介紹
經查,當事人開設自建商城,消費者購買一定數額商品后可獲得會員資格,并通過掃描推薦碼發展會員,要求會員繼續發展下線,形成上下線關系,最深層級達14層,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此外,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還存在虛假宣傳、虛構原價、發布未經審查的醫療器械廣告等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及處罰
當事人的上述違法行為,依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七條、《反不正當競爭法(2019修正)》第二十條第一款和《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等規定,處罰款 49.5萬元。
案件評析
傳銷本質上是一種欺詐性的營銷模式,它不創造真實價值,依靠不斷發展下線、收取入門費或強迫購買價高質劣的產品來牟利。傳銷活動最直接侵害的是參與者的財,數額巨大,甚至導致參與者傾家蕩產、負債累累。本案的辦理彰顯了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查處傳銷違法行為、守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的決心,也提醒消費者要擦亮識騙的慧眼,避免掉入“暴富”陷阱。
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原標題: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十四宗價格違法、反不正當競爭和打擊傳銷典型案例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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