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號)
一、請廣大人民群眾密切關注國內發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行動軌跡,與上述人員行動軌跡有交集或有接觸的人員,主動向所在社區(村組)報備,接受社區(村組)健康管理并按要求進行核酸和抗體檢測,主動配合落實防控措施。
二、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措施,所有來(返)廣人員要向居住地(農村所在地村組、城鎮所在地物業管理單位、無物業管理的居委會)報告。從境外和境內中高風險地區的來(返)廣人員,要配合落實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開展核酸和抗體檢測措施。
三、隔離期滿的國內人員和集中隔離期滿14天的境外來(返)廣人員,自覺配合社區(村組)做好“7+7”健康管理服務。
四、廣大人民群眾不去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區。若有特殊情況要去的,提前了解情況并全程做好個人防護。
五、廣大人民群眾要養成隨身攜帶口罩、科學規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人員密集場所和就醫時)、勤洗手、室內常通風、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離等衛生習慣。積極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做好冬春季多病同防,強化個人衛生防病意識。
六、如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癥狀,應佩戴好口罩,及時到就近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進行排查和診療,就醫過程盡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請廣大人民群眾注重個人和他人的隱私保護。對未經允許隨意發布個人相關信息或造謠傳謠的,將追究有關人員法律責任。
廣元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廣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12月17日19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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