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寶店承諾鉆戒戴滿四年全額回購,到期卻發現店名已改?調解一度陷入僵局!看利州市場監管人如何為消費者維護權益。
8月20日,廣元市利州區市場監管局接到一起消費投訴,投訴人王女士稱其2016年8月19日在寶輪鎮某珠寶店花費4735元購買了一款鉆石戒指,珠寶店在付款單上注明:“鉆石憑票據、標簽、證書滿四年可按實價全額回購。”可是王女士2020年8月19日到卓爾珠寶店要求店家履行全額回購承諾時,發現店名發生更換。店內負責人卻以店鋪已經更換老板和店招為由,表示無法為其全額回購,只愿意給王女士進行換購或者維護。于是,王女士撥打了12315消費維權熱線進行了投訴。
廣元市利州區市場監管局寶輪所的執法人員接到投訴立即趕往現場處理調解。在現場,珠寶店商家表示店鋪店招和老板均已更換,對之前的合同不負責,不愿意承擔回購造成消費者的損失,只同意為王女士“友情”換購和維護,而消費者則表示自己的訴求就是全額回購,不接受其他處理方式。雙方爭執不下,調解似乎陷入了僵局。這時,執法人員根據長期的執法經驗,依法查詢了這家店的主體資格信息,發現該珠寶店雖已經更換了店招,但營業執照和負責人都未變更。也就是說,該珠寶店雖已更換店招但并未更改主體。得知這一情況后,負責調解的執法人員直接電話聯系了該店的負責人,告知其消費者的訴求和依據,以及其根據《合同法》應當履行合同的義務。面對執法人員的“確鑿證據”,該店負責人很快同意為消費者進行全額回購。最終,通過調解為王女士挽回損失4735元,王女士對調解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廣元市利州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消費時要確認商家主體信息,留好合同、票據,維權遇到困難請及時通過全國12315平臺或者聯系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協助解決,也提醒經營者要合法經營、規范經營、誠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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