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好市場監管領域藥品疫情防控職責,按照《廣元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公告 (第9號)》的要求,利州區市場監管局三舉措把好零售藥店疫情防控防線。
一是廣泛宣傳政策。在轄區藥械監管群、藥店微信群發布9號公告,協調各大藥店LED顯示屏300余塊滾動播放防疫知識4000余條次、張貼9號公告近400余份,現場宣傳5800余人次,提醒廣大市民佩戴口罩出行,一旦出現發熱、干咳癥狀后立即到公立醫療衛生機構進一步檢查。
二是明確主體責任。要求轄區藥械經營單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做好與疫情防控有關的抗病毒類藥品、醫用口罩、醫用酒精等產品的供應保障和價格管控;對購買感冒咳嗽類、退熱類藥品進行身份信息的詳細登記,明確用藥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具體到門牌號碼)、聯系電話、患者癥狀、購買藥品名稱及數量、患者近兩周內是否有湖北接觸史等登記內容并每日匯總上報相關部門。截至目前,已統計人員登記信息960余條,上報可疑情況2例(已通報轄區街道辦事處處置)。
三是加強巡查檢查。截至2月8日,已對全區380余家藥店開展巡查,共檢查藥店(診所)850余家次,重點檢查各藥店(診所)是否存在口罩、酒精、消毒液等物資漲價銷售及假冒偽劣、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處置相關輿情17起,處理防護用品質量價格投訴舉報170余件,確保疫情防控期間防護物資質量價格穩定有序,為消費者提供放心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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