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政務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組織編制本部門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承擔協調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并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負責建立市場監管協調機制。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及有關備案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以及聽證工作;負責本部門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審核本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建設、動態調整等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全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牽頭清理規范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范行政審批過程。
(三)登記注冊科(行政審批科)。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并指導實施。組織推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承擔指導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承擔企業法人基礎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工作。牽頭協調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牽頭清理規范本系統審批服務事項,規范行政審批過程,集中承擔市本級有關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工作,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組織實施集中審批的有關業務培訓指導工作。
(四)信用監督管理科。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負責全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牽頭協調“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系工作。
(五)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科(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定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管及禁止傳銷的制度、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廣元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六)價格監督檢查科。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全市價格監督檢查工作。
(七)消費者權益保護科(12315 投訴舉報指揮中心)。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組織指導投訴舉報維權體系建設。指導消費糾紛調解,協調解決跨區域消費糾紛。承擔收集、掌握、綜合分析和研究全市場監管執法機構查辦案件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指導 市保護消費者權益服務中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投訴、申訴、舉報中案源材料的收集、分流、統計及立案、銷案。
(八)市場及網絡交易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市場及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網絡交易平臺和網絡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全市合同信用建設。擬訂規范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規范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組織指導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和市場專項治理工作;組織開展流通領域農資、成品油等商品質量監測;組織、指導查處市場中的違法行為。
(九)廣告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廣告發布登記。組織指導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開展廣告整治。指導廣告業發展。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質量發展科。擬訂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宜。承辦產品防偽使用的自愿備案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
(十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預警管理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負責全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后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十二)食品安全協調科。擬訂推進全市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對有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以及經開區管委會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牽頭市食安委辦公室具體工作。綜合協調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三)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市生產環節的食品及相關產品安全監管。擬定并組織實施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監督檢查。指導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工作。組織食鹽生產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白酒和食品添加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餐飲服務領域的食品安全監管,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安全狀況調查工作。分析掌握餐飲服務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和餐飲服務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工作。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五)食品經營安全監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全市食品流通和特殊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食品安全監管,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安全狀況調查工作。分析掌握食品流通領域和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并組織實施食品流通、特殊食品、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食鹽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助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特殊食品注冊核查、備案工作。
(十六)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科。擬訂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劃并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擬訂實施全市特殊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評價性抽檢計劃。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承擔風險監測和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七)藥品監督管理科。貫徹實施藥品流通和使用環節法律、法規;監督和指導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醫療機構藥品監督管理辦法;負責轄區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行為和信息的監督工作;依法監管藥品流通環節的特殊藥品;組織實施藥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組織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的檢測、評價和處置工作;參與省局組織的監督檢查。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綜合協調工作。
(十八)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科。擬訂實施醫療器械流通、使用管理規定。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工作,組織實施醫療器械質量抽驗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并依法處置。參與省局組織的監督檢查。
(十九)化妝品監督管理科。貫徹實施化妝品法律、法規,依法組織實施化妝品流通、使用環節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化妝品抽樣工作;負責轄區互聯網化妝品交易服務行為和信息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參與省局組織的監督檢查。
(二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擬訂特種設備安全有關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依法組織對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對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開展風險分析工作。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并進行統計分析。按規定權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按應急預案和規定權限組織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
(二十一)計量科。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承擔商品量、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的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計量數據使用。
(二十二)標準化科。擬訂標準化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發布等工作,指導團體標準制定工作。對標準制定和實施情況開展監督。推動國際標準化工作。承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相關工作。管理商品條碼工作。
(二十三)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科。擬訂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的政策、發展規劃、工作規則和監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監督管理認證認可合格評價與檢驗檢測市場。負責全市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愿性認證的監督管理。規劃指導全市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二十四)知識產權規劃和管理科。負責知識產權全鏈條中的規劃、管理和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工作。擬訂實施知識產權戰略、規劃、政策。承擔知識產權區域合作交流和涉外知識產權工作。承擔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評價、營商環境評價和績效監督考核等工作。承擔知識產權統計調查分析工作。貫徹實施知識產權相關管理標準,組織開展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承擔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承擔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分析評議工作。承擔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培育知識產權創新文化,指導知識產權服務業行業自律。指導市知識產權中心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工作。
(二十五)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科。負責知識產權全鏈條中的保護、運用工作,承接、推動國家知識產權局或省市場監管局授權、委托的相關業務工作。承擔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承擔知識產權行政裁決、糾紛調處和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等工作。承擔商標、專利侵權判定等工作。承擔促進商標、專利、地理標志等知識產權轉移轉化、產業化等運用工作,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企業。推動開展產業專利導航、品牌培育。開展知識產權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工作。指導開展知識產權評估、交易,負責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轉讓許可等工作。承擔專利獎組織申報等相關工作。承擔知識產權軍民融合工作。
(二十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科。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關于加強民營企業黨的建設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有關事項。在市委組織部的指導下,負責抓好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非公企業黨建信息管理平臺;重點指導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商圈樓宇;指導開展黨建帶團建、工建、婦建工作;具體聯系指導直管的非公企業黨組織;負責全市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組織和黨員評先推優、表彰獎勵、典型宣傳等工作;完成市委“兩新”組織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科技與信息化科。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推動本系統檢測機構資源共享和整合改革。負責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應用、技術改造和技術裝備管理事項。負責本部門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十八)新聞宣傳科。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指導本系統新聞宣傳工作。
(二十九)財務科。制定實施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組織機關和直屬單位編制預決算、預算執行及財政資金績效考評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財政專項補助經費、制裝、各項收入及票據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政府采購管理工作。
(三十)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培訓工作。指導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范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委辦事機構由市市場監管局黨組按照市委規定設置。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派出機構: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直屬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廣元經開區分局。
綜合執法一科。負責依法查處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鹽質量、非法出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領域違法行為;辦理相關大要案件、跨區域案件和典型案件;指導督促全市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牽頭與之相關的專項執法行動和有關反走私工作。
綜合執法二科。負責依法查處藥品零售、使用和醫療器械經營、使用以及化妝品經營等領域違法行為;組織查辦法律法規規章明確由市級藥品監管部門查辦的上述領域相關案件;辦理相關大要案件、跨區域案件和典型案件;指導督促全市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牽頭與之相關的專項執法行動。
綜合執法三科。負責依法查處產品質量、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計量、標準化、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等領域違法行為;辦理相關大要案件、跨區域案件和典型案件;指導督促全市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牽頭與之相關的專項執法行動。
綜合執法四科。負責依法查處廣告、不正當競爭(壟斷)、價格收費、直銷、傳銷、消費者權益保護、合同、拍賣、登記注冊、網絡交易(電子商務)、信用監管、商標、地理標志、專利以及非法制售軍服等領域違法行為;辦理相關大要案件、跨區域案件和典型案件;配合相關方面開展掃黃打非、反假幣等聯合行動和查處工作;指導督促全市相關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牽頭與之相關的專項執法行動。
執法監督科。負責牽頭組織行政執法綜合協調、執法協作、案件管理、執法績效管理、執法能力建設、行政執法有關制度建設、數據+執法、有關執法數據統計工作;負責綜合性專項執法行動牽頭組織工作;負責牽頭組織開展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常態化掃黑除惡、長江禁捕工作;負責配合廣元市知識產權工作和打擊侵權假冒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開展;牽頭協調配合掃黃打非工作。
主辦單位: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技術支持:中國電信廣元分公司 網站維護:廣元市電子政務外網運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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