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8日,廣元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稱市城區某餐館餐廳包間墻上使用的白酒廣告涉嫌違法。經調查情況屬實,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
在調查中發現當事人系初次違法,且違法行為輕微,在知道廣告內容違法后,立即通知廣告主拆除違法廣告、糾正違法行為,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廣告發布時間較短,發布在餐館雅間內,受眾面和影響小,危害后果輕微。
綜合考慮受疫情影響餐飲業經營困難的實際情況,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結合《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首違不罰”清單適用規則(試行)》及助企紓困的相關規定,落實監管執法與普法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由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開展一對一的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和教育,引導經營主體依法守規經營,并對該餐館給予責令改正不予行政處罰。
“首違不罰”是“柔性執法”“法律溫度”的體現,但它的目的不是簡單的“不罰”,而是通過綜合運用整改約談、批評教育等非強制性執法方式,替代比較單一的罰款處理手段,讓企業減輕負擔,接受教育。執法人員通過此案以“首違不罰”以及“助企紓困”為切入點,釋放出寬嚴相濟、法理相融的執法理念,有利于營造包容有序的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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