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藥品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及省、市工作部署,進一步規范藥品經營秩序,提升藥品安全治理能力,1月15日,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轄區藥品經營企業負責人、監管執法人員召開藥品經營企業分類分級監管推進會、藥品全品種追溯工作動員部署會,安排部署相關工作,并進行業務培訓。
會議解讀了《四川省藥品零售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政策要求,明確了新開辦連鎖藥店、單體藥店的場地面積、人員資質等核心標準——連鎖藥店市城區需達50㎡、縣城區30㎡、鄉鎮20㎡,經營中藥飲片配方的分別增加10㎡,且需配備執業藥師;單體藥店對應區域面積標準為70㎡、50㎡、40㎡,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均需為執業藥師。會議強調,將按照“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原則,結合企業經營規模、經營范圍、信用狀況等因素,建立科學的分類分級監管體系,重點加強對處方藥銷售、中藥飲片經營、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管理等關鍵環節的監管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查處,推動藥品經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會議傳達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四川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推進藥品全品種全過程信息化追溯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確了全市藥品零售企業的追溯管理責任。會議要求,各藥品經營企業需建立健全藥品追溯管理制度,將追溯工作納入質量管理體系;配置適配的掃碼設備,按國家追溯標準規范采集、上傳入出庫及銷售環節追溯信息,醫保定點藥店需同步上傳至醫保信息系統;驗收藥品時需掃描追溯碼核對信息,確保貨碼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入庫上架;銷售處方藥、含麻復方制劑等需實名登記的藥品,應通過購藥登記系統關聯追溯信息,確保藥品全程可追溯。同時,鼓勵企業通過技術升級提升追溯數據錄入的便捷性與準確性,構建“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追溯鏈條。
會上,市市場監管局藥品監管科負責人表示,兩項工作是強化藥品安全監管的重要舉措,各藥品經營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其重要性,嚴格按照會議部署抓好落實;監管部門將加強業務指導與監督檢查,定期開展專項督查,對逾期未落實相關要求的企業依法處理,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有效。
下一步,廣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大監管力度,探索AI信息化監管新模式,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推動全市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再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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